试用期被公司无理由辞退,能否主张赔偿金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我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考核结果为合格。但6月初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为由口头通知我离职,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也未提前30天通知。我询问具体理由,人事主管仅表示“岗位不需要了”。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另外,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公司是否应当补发我相应的工资差额?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