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员工能否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我于2022年3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开发工程师,月薪250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按时发放工资,但自2024年8月起开始出现拖欠现象,截至目前已连续拖欠三个月工资,金额共计7500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在内部会议中表示资金链紧张,但未给出明确支付时间表。我已多次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公司催要工资,公司人事部门仅回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向公司发出书面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若以此为由离职,能否主张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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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