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我在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合同期限为三年,已实际履行两年零四个月。合同约定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试用期薪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自去年11月起,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止发放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工资约52000元(含社保代扣个人部分)。期间我多次向公司询问具体发放时间,HR仅以“等通知”敷衍答复。年前公司曾发布内部通知称资金到位后优先补发工资,但至今未见任何实质进展。现因家庭经济压力较大,我拟以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主张公司支付全部拖欠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如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