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能否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本人在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入职已满两年,与公司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最近三个月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一直拖欠工资,未给出明确发放时间。公司还通知全员接下来两个月可能继续欠薪。本人注意到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15日为发薪日,但实际执行中也有拖延。请问律师:我能否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可以,能否同时主张补发全部拖欠工资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另外,公司之前每月扣押20%工资作为绩效保证金,年底才发放,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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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