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十年后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2014年入职某科技公司工作至今已满十年,本月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称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当事人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从未受到过任何处分或警告。现当事人希望了解:工作已满十年的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决定不续签?此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应当支付,补偿年限和标准如何计算?当事人除经济补偿外是否还可以主张其他权益?是否可以在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获得经济补偿之间进行选择?希望律师能够详细解答相关法律规定及维权途径。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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