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及押金退还纠纷
需求描述
本人与某商场签订为期三年的店铺租赁合同,经营服装零售业务。现因商场管理混乱、客流持续下降,已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已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商场管理方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但商场方面以合同约定提前解约需支付三个月租金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方是否只能被动接受商场的条件?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剩余租金和押金能否主张全额退还。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