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口头辞退未签合同能否主张赔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试用期三个月,约定月薪25000元。公司始终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6月底部门主管口头通知我试用期不合格要求离职,未出具任何书面材料。现公司仅支付了在职期间的工资,拒绝给予任何补偿。我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问:我能否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具体应当如何计算?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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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