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要求离职时签署免责协议是否合法?
需求描述
本人张明远,自2022年3月起在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月薪税后18000元。自2024年10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停发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三个月工资共计54000元。本人多次向公司财务及行政部门询问,得到的答复均为“等资金到位再发”。目前公司HR通知我签署离职协议,协议中包含“员工自愿离职,且不再追究公司任何法律责任”的条款。请问这种免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能否既签署离职协议又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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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