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2020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一职,月薪25000元,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3年8月,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部门合并为由,向当事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将于30日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仅支付N+1经济补偿金。当事人认为公司解除理由不充分,且未提前充分协商,调岗安排亦不符合其专业背景。现当事人希望了解:组织架构调整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此种情形下解除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能否主张2N赔偿金而非N+1?维权过程中应如何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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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