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及未休年假工资争议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0年3月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一职,月薪税前28000元,合同约定标准工时制。在职期间公司多次要求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按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加班费,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2023年累计加班约120小时。此外,入职以来每年应享有的10天带薪年假仅安排了3天,剩余7天公司以工作繁忙为由一直未安排休假。现已于2024年1月正式离职,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差额约28000元及未休年假折算工资约42000元,但公司以薪酬制度已明确规定加班费计算方式为由拒绝支付。现寻求法律帮助,希望了解通过劳动仲裁维权的具体流程及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并评估胜诉可能性。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