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未签合同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9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前端开发工程师,月薪税前18000元。入职时公司以“流程审批”为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通过微信沟通工作内容。2024年11月底,部门主管口头通知我试用期未通过,以“技术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要求次日离职,未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或考核评估材料。离职时仅结算了11月份出勤天数的工资,绩效奖金及当月社保均未补发。现希望了解: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公司以口头方式辞退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我能否主张经济赔偿金及未休年假折算工资?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