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提前解约及违约金争议咨询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5月与某商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租约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用于经营餐饮业务。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15000元,押二付三,并约定了提前解约的违约条款。现因所在商场客流量持续下降,经营亏损严重,我于2024年3月初向出租方提出提前解约申请,但对方以合同未到期为由,要求我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90000元,同时拒绝退还剩余两个月的押金30000元。我认为出租方要求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且商场方面也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足够宣传推广服务等问题。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主张调低违约金数额?押金能否要求全额退还?此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存在法律效力问题?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