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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

发布于 7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前端开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12000元。入职时公司未对我进行岗位技能考核,仅口头告知试用期考核标准。2024年5月中旬,公司以“试用期考核不通过,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向我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但未说明具体考核依据和评分标准,也未提供任何书面考核材料。我查阅公司员工手册和相关制度文件,未找到关于试用期考核的具体规定,请问公司这种解除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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