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员工工作满十年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本人自2014年3月起在某科技公司任职至今,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合同即将于2024年2月到期。公司人事部门近日口头通知我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理由是公司业务调整需要精简人员。我已累计工作年限接近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据我了解,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否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律师:1.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2.我可以主张哪些合法权益,包括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3.公司是否需要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我希望了解后续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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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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