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继续用工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需求描述
我于2021年1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我向人力资源部门询问续签事宜,得到的回复是公司正在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待调整完成后再统一处理。此后公司继续安排我正常上班、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但始终未与我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3月,我通过同事了解到公司已与其他员工完成合同续签,遂再次向公司提出异议,得到的解释是我的岗位正在评估中。目前我已实际工作超过14个月未签书面合同。请问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我是否可以主张自合同到期次日起的双倍工资差额?该主张的时效从何时起算?如果公司拒绝协商,我应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