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0年6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前端开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25000元。自2024年9月起,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三个月工资约75000元。期间本人多次向公司询问发放时间,HR答复等融资到位后补发,但始终未给出明确时间表。现本人因生活压力较大,已无法继续等待,打算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1.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2.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主张N倍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如何确定;3.如公司仍拒绝支付,劳动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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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