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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纠纷

发布于 2 天前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去年6月与房东签订为期两年的住宅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4500元,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按约支付了租金及押金。今年1月,房东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当事人提前搬离,遭到拒绝后,房东多次采取断水断电、在门外贴告示、深夜敲门等方式骚扰,严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活。期间,房东还私自更换门锁并进入屋内检查。当事人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房东的骚扰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或侵权?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金、赔偿因搬家造成的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林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徐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赵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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