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咨询赔偿及维权方案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6月中旬,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出具任何书面文件,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实际工作中本人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未收到任何关于工作表现不达标的书面反馈或警告。现咨询:1.公司此做法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本人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及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3.维权应采取劳动仲裁还是其他途径,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