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询问赔偿事宜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9月入职某科技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六个月。2024年1月中旬,公司以“业务调整”和“岗位不再需要”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具体的考核标准和书面评估材料,也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目前公司仅支付了当月工资及一天额外工资,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本人工作期间表现正常,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从未收到任何关于工作表现不达标的口头或书面警告。现希望了解:1.公司上述解除行为是否合法合规;2.试用期期间单方解除是否同样需要支付赔偿金;3.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4.如需通过劳动仲裁维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流程是怎样的。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