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能否拒绝及维权
需求描述
本人于三年前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程师,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月薪25000元。上个月公司突然通知因业务整合,要求我于两周内前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的分公司报到,否则将按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我已在上海安家,配偶也在本地工作,搬迁将导致家庭实际困难。我查阅劳动合同发现仅约定“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地点”,但未明确调整范围和程序。现想咨询:公司这种跨城市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拒绝并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可以,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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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