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提前解约及押金退还纠纷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位于市区的一处两居室。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4500元,押金为一个半月租金即6750元。现因工作调动原因,需提前三个月解除合同,已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但出租方以违约为由拒绝全额退还押金,只同意退还30%。本人查阅合同发现,关于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条款约定不明确,且对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对此条款进行特别提示和说明。现希望了解:1.该违约金条款是否因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而属于无效格式条款;2.如通过诉讼途径主张退还全部押金,胜诉概率如何;3.是否还能主张对方承担因协商退款产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用。请协助分析维权方案。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