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医疗纠纷白山市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劳动者如何维权

发布于 4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本人在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工资15000元。入职两个月后,公司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供任何书面考核标准和评分依据,也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本人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多次完成项目任务,从未收到任何关于工作表现不达标的口头或书面反馈。请问公司这种解除行为是否合法?本人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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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留言

孙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周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吴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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