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我于2022年5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劳动合同约定月薪25000元。自2024年10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至今已满三个月,期间仅发放了基本生活保障金5000元。我多次向人事部门询问工资发放时间,均得到敷衍回复。公司目前仍在正常运营,但HR表示资金周转存在问题。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多少金额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需要支付我被拖欠的全部工资?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