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三个月前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岗位,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六个月。最近公司以“业务调整”和“综合评估不通过”为由发出解除通知,但未提供具体考核依据和书面评估报告,也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公司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和合法程序,且在离职当月未足额支付工资及绩效奖金。现咨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是什么?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未提前通知的工资差额以及未休年假的折算工资?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