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及押金退还问题咨询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6月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用于开设餐饮店铺。合同约定年租金为24万元,押金2万元。今年3月,因所处商圈整体客流下降导致经营困难,本人书面通知出租方拟于5月底提前解除合同,并已结清至退租前的全部租金及水电费用。但出租方以合同约定的"承租方提前解约需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并要求补缴违约金。请问,在已结清实际使用期间全部费用的情况下,出租方的违约金主张是否合理?我方能否要求全额退还押金?如协商不成,应通过何种途径维权?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