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火灾赔偿宜春市

购房合同违约,业主能否主张继续履行并索赔损失

发布于 3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5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市区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房屋总价约为280万元。合同签订后本人已按约定支付了首付款84万元及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然而截至约定交房日期,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至今仍未交付房屋使用。现本人了解到该房屋所在项目已停工数月,工地现场杂草丛生,项目方疑似资金链断裂。本人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咨询能否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开发商交房,或者解除合同并主张退还全部购房款及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已支付的贷款利息、租房费用等。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郑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何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林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