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维权鸡西市

试用期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赔偿

发布于 4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入职时公司承诺试用期薪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然而在试用期第三个月,公司以“岗位胜任力不足”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既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也未给出具体书面评估材料或考核标准。我多次向人事部门询问解除理由,对方仅表示“综合考量后决定”,并未提供任何具体的考核记录或不胜任的证据。此外,公司尚未支付当月工资及试用期绩效奖金。请问律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要件是什么?公司这种做法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我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以及拖欠的工资奖金?如需维权,仲裁时效和程序是怎样的?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吴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郑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何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