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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遭口头辞退且工资拖欠,如何维权

发布于 17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三个月前入职一家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限三年。入职时公司未明确告知具体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仅口头介绍工作职责。试用期第二个月中旬,公司人事部门以口头方式通知我被辞退,理由笼统地表述为"综合评估不符合录用条件"。我随后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通知及考核评估报告,但公司予以拒绝,并表示"口头通知即生效"。目前我的工牌、门禁权限及考勤系统账号已被注销,无法正常进入公司办公。更严重的是,公司至今未发放第二个月工资,声称需要"完成离职交接流程"后才能结算。请问律师,公司这种口头辞退且拒绝出具书面通知的做法是否违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对于被拖欠的工资应当如何追讨?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何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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