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张先生于2021年3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产品经理职务,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25000元。今年6月,公司以张先生连续两个考核周期绩效评级为C级、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向其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次月正式离职。公司表示愿意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张先生认为公司绩效考核标准模糊、评定过程不透明,且自己在职期间多次获得客户好评,不认可公司的解除决定。现希望了解: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自己可以主张哪些权益?是否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需维权应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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