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拒付补偿金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9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15000元。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突然以“岗位调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任何书面考核材料或评估报告,也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入职时公司未进行明确的岗位考核标准告知,现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辞退我,但我认为公司从未向我明确过具体的考核指标和目标。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需维权应当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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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