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去年3月入职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双方口头约定月薪15000元,但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今年5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将其口头辞退,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当事人在职期间正常工作,公司按月发放工资,但所有工资均通过个人账户转账,未显示公司名称。请问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自入职满一个月起至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若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赔偿金?另外,在职期间公司未缴纳社保的问题,当事人应当通过何种途径维护权益,能否要求公司补缴全部社会保险?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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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