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我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已履行一年半。自2024年10月起,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连续拖欠三个月工资,累计金额约48000元。期间我多次向人事部门询问,对方均表示下月补发,但至今未兑现。现公司通知我因经营调整要撤销我所在的部门,提供调岗至外地分公司或协商解除两种方案。我不接受调岗安排,希望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主张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另外,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期间是否还需支付赔偿金?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