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十年后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我于2010年入职现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一职,至今已工作满14年。今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人事部门通知我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将支付我经济补偿金。我在公司工作期间一直表现良好,多次获得优秀员工称号,从未受到过任何处分或警告。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但我认为根据该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希望能了解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及后续应如何维权。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