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提前解约违约金纠纷
需求描述
本人与某商业管理公司于2022年12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期三年,自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止,年租金24万元,按季度支付。合同第十条约定:“承租方如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现因公司战略调整,我方于三个月前向对方送达书面解约通知,明确表示愿意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责任。但出租方拒绝配合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主张我方还需赔偿剩余租期全部租金损失,合计约48万元。我方已支付租金至2024年3月。请问律师,上述合同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出租方主张的赔偿范围是否合理?我方应当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