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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已发书面解除通知,如何维权讨回欠薪及赔偿

发布于 3 天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0年6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月薪25000元,合同期限三年。去年11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三个月工资共计75000元。今年2月中旬,公司向我送达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目前公司仍欠发工资及绩效奖金约82000元,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均被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我已保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解除通知书等证据材料。现希望咨询:1、公司单方解除是否构成违法解除;2、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欠薪、经济补偿金及可能的赔偿金;3、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郑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何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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